热点文章

理学院关于开展2025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2025-05-13   审稿:行政办公室     (浏览次数:)     打印    收藏

各位2023、2024级同学: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校教发〔2023〕1 号)要求,学校将开展2025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特制定理学院2025年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转专业工作的开展与实施,成员名单如下:

 长: 饶含兵 胡永波

副组长: 吴贺君

鲁志伟 (纪委)

 员: 王建军 王位 蒲祥

 书: 马学平

二、原则

1.校区间不转专业。

2.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曾申请转专业并获批的学生、定向生和委托培养的学生、跨校转入我校的学生均不能申请转专业。

3.校区内专业累计转出、转入人数均控制在本年级该专业在读人数的20%以内。申请转出、转入的学生超额,按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择优审批

三、申请条件

1.所修读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专业排名前40%(成绩排名截止至2025年5月6日)。

2.已修读的所有课程无补考或重修记录。

3.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4.学院相关专业属于科门类,原则上仅接受理科生转入申请

四、各专业拟接收人数

2023级各专业拟接收人数如下:

信息与计算科学 26

化学生物学28

应用化学 30

2024级各专业拟接收人数如下:

信息与计算科学 32

化学生物学31

应用化学32

1.某专业申请转入人数超过接收人数指标,将按照以下程序,根据综合考核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综合考核成绩=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90%+素质评分×10%

2.流程:

(1)待填报志愿结束后,如申请转入的学生超额,学院将另行通知申请学生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2)工作小组进行素质评分会评,素质评分由工作小组据学生四、六级证书、计算机过级证书以及其他获奖证书复印件等情况进行评分(百分制)。如遇综合考核成绩相同(小数点后2位),则根据工作领导小组评价意见排序。

五、组织程序

本次转专业可同时填报两个专业志愿,按志愿先后顺序进行审核。

1.学生网上申请:5月9日8:00-12日18:00

在此期间学生可一次性填报两个志愿,并可根据教务管理系统实时提供的专业申请人数进行志愿调整。

2.转出院网上审核:5月13日8:00-14日18:00

如申请转出学生数量超额,按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择优审批。

3.转入院审核学生第一志愿:5月15日8:00-5月17日18:00

如申请转入学生超额,由学院组织综合考核择优录取。

4.转入院审核学生第二志愿:5月18日8:00-5月20日18:00

转入学院接收第二志愿学生,接收要求须与第一志愿一致。若第一志愿转入人数已达该年级该专业在读人数的20%,则不再接收第二志愿学生。

5.教务处报学校审批后公示转专业结果:5月23日-5月27

六、学籍与培养

1.转专业学生应完成本学期已选课程学习,获准转专业的学生秋季学期开学后到转入专业报到注册。获准转专业的大一学生编入转入专业同年级继续修读,大二学生编入转入专业下一年级继续修读,报到注册后新专业学籍正式生效。

2.转专业学生培养方案、学费标准及毕业条件等按转入专业要求执行。

3.学院负责指导和协调转入学生的课程免修、补修和选课等相关工作。

七、特别提示

1.转专业需慎重。学生应结合自身兴趣爱好和专长,充分考虑个人学业和职业规划,并征得家长同意;转专业后将涉及补修课程和缴纳超学分学费等问题,同时有学业时间延长或不能完成学业的可能性。

2.转专业时间紧、环节多,申请转专业的同学在此期间务必密切关注教务处主页的相关通知。

3.所修读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的计算使用必修课的有效成绩。

八、联系方式

老师:0835-2885078

九、纪委监督电话

  0835-2886170


学院

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