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2020、2021和2022级同学:
根据《学生工作管理办法》(校学发〔2022〕13号),结合学校通知要求及名额指标分配方案,现将优秀学生奖学金、社会捐资奖学金的评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类别及指标
(一)优秀学生奖学金
名额:14名;奖励:5000元/生。
(二)社会捐资奖学金——陈育新优秀学生奖学金
一等奖学金:1名;12000元/生。
二等奖学金:3名;6000元/生。
三等奖学金:9名;2000元/生。
二、参评条件
(一)优秀学生奖学金
1.基本要求
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评选学年度综合素质测评操行得分成绩达到80分以上;
(2)申请时未受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无不诚信记录;
(3)已修必修课成绩均合格,且评选学年必修课无补考或重修、选修课全部合格;
(4)评选学年体育成绩或体质测试合格(残疾、因病、受伤等特殊情况除外)。
2.参评条件
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按照综合学业成绩排名位点数字由小到大依次进行,如位点相同则比对课程成绩(学年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位点大小,位点小者优先。
当学年内,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其他奖学金。
学生获得奖励后,如经查实在评奖期间存在弄虚作假、违法违纪或道德品质方面的问题,学校将取消其荣誉资格,并收回证书。
注:优秀学生标兵参评条件之一为拟评为当学年国家奖学金或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者。
(二)陈育新优秀学生奖学金
1.基本要求
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评选学年度综合素质测评操行得分成绩达到80分以上;
(2)申请时未受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无不诚信记录;
(3)已修必修课成绩均合格,且评选学年必修课无补考或重修、选修课全部合格;
(4)评选学年体育成绩或体质测试合格(残疾、因病、受伤等特殊情况除外)。
2.参评条件
社会捐资奖学金评选按照综合学业成绩排名位点数字由小到大依次进行,如位点相同则比对课程成绩位点大小。
当学年内,获得社会捐资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其他奖学金。
学生获得奖励后,如经查实在评奖期间存在弄虚作假、违法违纪或道德品质方面的问题,学校将取消其荣誉资格,并收回证书。
三、推荐程序
1.学生自愿申请,小班资格审查(注:奖奖不重复,学院公示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奖学金的同学不重复申报,后备人选可以申报本通知奖学金)。
申报时,陈育新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的申请者须注明奖项类别和金额,指定申请某一类奖学金的同学须注明奖项类别,其他情况不用填写奖项类别和金额。
2. 学院对推荐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学生奖励及资助工作小组将审核通过的推荐人选提交至学院2023年学生奖励及资助工作评审委员会评审。
在陈育新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的同年级同专业申请者中,选取综合学业成绩排名位点数字最小的同学进入答辩环节。相关人员需自行提前准备答辩所需PPT,答辩时间为5分钟陈述,3分钟问答。答辩时间暂定10月11日。
根据学校指标分配原则,结合学院实际,优秀学生奖学金和社会捐资奖学金总指标将划分至同年级同专业,并综合考虑专业的各项平衡。在同年级同专业中,按照学生综合学业成绩排名位点数字由小到大依次遴选,如位点相同则课程成绩位点小者优先。
四、日程安排
1. 班级推荐:10月7日-10月13日
符合参评条件的同学自愿申报,并填写《2022-2023学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社会捐资奖学金申报学生情况统计表》(附件1);班级对申请人员进行参评资格审查。
2. 材料报送:10月16日16:00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将填写好的申请表纸质版、电子版和相关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以班级为单位报送至学院。
纸质档和证明材料于10月16日11:00前交至11教316党委办公室;电子档于10月16日11:00前发送至1617403843@qq.com邮箱(邮件和文件均命名:班级+优生和社捐奖学金,例:化学202201+优生和社捐奖学金)。
特别说明,有意愿参评陈育新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的同学须在10月8日12:00前完成班级推荐和材料报送。
3. 学院审核:10月17日前
学院对各班级推荐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和形式审查。
4. 学院评审:10月18日前
学生奖励及资助工作小组将审核通过的推荐人选提交学院2023年学生奖励及资助工作评审委员会评审。
5. 学院公示及报送
通过院网公示拟推荐人员名单。同时,拟推荐人员通过学工系统进行相关项目申报,班主任审核,学院审核。经公示无异议,学院向学校报送推荐人员材料。
五、注意事项
1.各小班须按照参评条件要求严格审核申请人参评条件,规范推荐程序,如推荐人员和申报材料不符合参评条件,学院将取消推荐,名额不再递补。
2. 参评学生填表一定要真实准确,凡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数据有误,获奖学生存在违纪或有不良嗜好,一经查实,取消申请资格或追回奖学金并追究相关责任。
3. 相应成绩,均参考学工系统相关学年评优评奖用成绩。
4. 2022级转专业同学均在原班级参评。
5.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理学院2023年学生奖励及资助工作小组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