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同学:
学生组织是学生工作的重要组织载体,学生干部是学院与广大学生联系的桥梁和纽带,是学生中的骨干力量。学院第十届学生组织主要学生干部任期将满,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干部队伍建设,发挥“四自”功能,更好服务全院师生,助力学生成长成才,经学院团委讨论研究、党委审批同意,学院将开展学生组织主要干部换届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宋三多
成 员:刘艳红、杨岚楠、孙锦杨、赵珊珊、李宇、何婧、黄朕东、雷力行、李骏威、王瑶
二、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选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三、申请职务
学院学生组织第十一届学生组织负责人(学院团委学生兼职副书记不超过3人,学院学生会主席团不超过3人,其他不超过2人,学院学生组织负责人总数不超过 8 人)、各工作部门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不超过3人)。职务与编制详见《理学院学生组织第十一届学生干部编制》(附件1)。
四、申报条件
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1.基本条件
(1)学院在校学生;
(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理想信念坚定,品行端正,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
(3)遵守国法校纪,自入学以来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团结同学,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师生认可度高。
2.成绩要求
品学兼优,勤学上进,学有余力,申请学生会各部门负责人必修课加权或综测成绩应在同年级同专业前30%以内,申请其他部门负责人必修课加权或综测成绩应在同年级同专业前50%以内,且必修课、推荐选修课无补考、无重修情况。
3.工作经历
(1)学生组织负责人:需曾任以下职务一年(届)及以上。
A. 学院学生组织负责人及以上干部;
B. 校团委直属部门、校学生会委员及以上干部;
C. 学生党支部委员;
D. 小班班长、团支部书记;
E. 社团联合会部长级干部或协会会长。
注:主席团成员中,学生会主席兼党建工作办公室主任申报者须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工作部门负责人:需在以下组织或集体中有一年及以上学生工作经历(2022级自进校起连续任职六个月以上)。
A. 学院学生组织;
B. 校团委直属部门、校学生会;
C. 各学生党支部;
D. 各小班、团支部;
E. 社团联合会或协会。
五、具体安排
1.申请报送:5月4日—5月8日
申报者根据职位设置,下载填写《理学院学生组织主要成员申请表》(附件2)和《理学院学生干部申请汇总表》(附件3),并于5月8日18:00前将附件2和附件3打包压缩,并命名为“学生组织负责人申报+姓名+班级”或“工作部门负责人申报+姓名+班级”,发送至2388339221@qq.com邮箱。
2.资格审查:5月8日—5月10日
工作领导小组对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广泛调查其情况。
3.主席团成员第一轮选拔:5月11日(暂定)
根据审查和调查意见,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主席团成员申报者进行线下第一轮选拔。选拔结合面试和答辩形式进行,答辩时间为每人8分钟,其中5分钟陈述,3分钟提问。选出主席团成员候选人,并公示相关信息。
4.主席团成员第二轮选拔:5月13日(暂定)
召开学院第四届学生代表大会进行主席团成员公开竞选。主席团成员候选人通过答辩形式进行竞选,时间为每人8分钟,5分钟陈述时间,3分钟学代表提问时间。由学代表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学院第十一届学生组织主席团成员。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5.主席团成员公示并报送学院党委审核:5月14日-5月20日。
6.工作部门负责人遴选:新一届主席团成员组织考察、遴选各部门工作负责人,具体形式与时间另行通知。
7.试用考察期:2022年6月—9月
第十一届学生组织主席团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试用期为3个月,根据胜任情况适时进行岗位调整。试用期满后正式任职。
试用及任职期间若出现任何违规违纪、重修、怠于履职、考核不合格等情况立刻取消任职资格。
六、注意事项
1.学生组织各部门申请人填写的《理学院学生干部申请表》须有分管主席填写推荐意见并签字;班长或团支部书记申请人填写的《理学院学生干部申请表》须有班主任老师填写推荐意见并签字。
2.学生组织各工作部门及各小班须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阅读通知,在部门及小班内进行广泛宣传和动员。
3.严禁拉票等不正当行为,一经发现,取消申请资格,并视情节严重程度进行处理。
4.换届期间,现任干部要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换届期间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5.换届期间,参与该项工作的学生干部要严格遵循干部工作原则、纪律、要求和程序,不得向外泄漏工作内容,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6.各部门、班级广大同学要以学院学生工作改革发展的大局为重,正确处理好个人利益和整体利益、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之间的关系,积极支持和自觉服从学院的决定决议。
7.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理学院团委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