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学生会:
根据校学生会《关于开展学生会系统评优工作的通知》安排,现将学院学年学生会先进工作者、学生会工作优秀志愿者评选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项目和名额
项目 | 拟推荐校级名额 | 拟推荐院级名额 |
学生会先进工作者 | 2 | 2 |
学生会工作优秀志愿者 | 7 | 11 |
二、参评条件
(一)学生会先进工作者
1、参评条件:符合校学发〔2025〕12号《学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六章学生奖励及荣誉体系-评选办法中的基本条件要求:
(1)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行高尚,有浓厚的家国情怀,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学业优良,品行端正,模范遵守校规校纪,无违规违纪情况,参评学年学业成绩排名前30%,且无补考、无重修记录;
(3)热爱学生工作,认真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积极为广大同学服务,连续任职1届或1年;
2、参评对象:理学院2023、2024级全体学生会工作者成员;
(二)学生会工作优秀志愿者
1、参评条件:符合校学发〔2025〕12号《学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六章学生奖励及荣誉体系-评选办法中的基本条件要求:
(1)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行高尚,有浓厚的家国情怀,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学业优良,品行端正,模范遵守校规校纪,无违规违纪情况,参评学年学业成绩排名前30%,且无补考、无重修记录;
(3)热爱学生工作,认真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积极为广大同学服务;
(4)密切联系同学,作风务实,乐于奉献,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2、参评对象:理学院2025级全体学生会固定志愿者;
三、推荐评选安排
请符合条件并有意参评者于3月31日16:00前将《学生会先进工作者推荐汇总表》(附件1)/《学生会工作优秀志愿者推荐汇总表》(附件2)、个人工作总结及成绩亮点(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598622376@qq.om,邮件以“姓名+学生会先进工作者/学生会工作优秀志愿者申报材料”的格式命名,逾期将不予受理。
四、注意事项
1.自愿参评,学生会各部门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进行推荐评选,公示期被举报或经核实造假以及造成不良后果直接取消评优资格。
2.请及时提交相关材料,逾期将不予受理。
3.评审工作全程接受四川农业大学理学院第六次学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委员会的监督,工作开展期间接受实名举报。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评资格。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如有疑问,请联系学院学生会易同学(QQ:2598622376)
理学院学生会
202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