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团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四川农业大学理学院共青团队伍建设,增强团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为我院共青团组织注入新的活力,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四川农业大学发展团员工作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就 2025 年下半年团员发展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年龄在14周岁以上,28 周岁以下的在籍学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并按期交纳团费。
二、发展标准
政治思想上先进。高扬理想信念旗帜,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落实中央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违背党中央精神的错误言行,积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坚持传播党的政策主张,主动完成青年大学习,主动面向身边青年开展思想引领工作。
道德品行上先进。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积极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气。积极锤炼高尚品格,践行和倡导社会公德。主动在志愿四川上注册志愿者,积极主动参加各级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在第二课堂成绩单或志愿四川平台应有志愿服务或社会实践相关记录。
发挥作用上先进。励志勤学,敏于求知,增长才干,不断提高与时代发展和事业要求相适应的素质和能力,做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学习成绩班级综合排名原则上应在50%以内,思政课学习成绩原则上为优良,且没有挂科记录。
执行纪律上先进。积极向党章党纪看齐,模范遵守团章团纪,认真执行团的决议,自觉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团的活动。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决贯彻依法 治国基本方略,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中作表率。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各种行为规范,在校期间无不良表现,无违纪处分。优先发展的条件。获得院级及以上各类表彰或通报表扬等。
三、工作程序
(一)推荐入团积极分子
1、入团申请人应当向所在小班团支部提出入团申请,申请入团应采取书面申请的方式,由申请人亲笔书写,真诚表达加入中国共青团的志向。 (入团申请书格式要求见附件 1)
各团支部应采取团员推荐的方式,召开支部大会进行民主推荐,并由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之后报学院团委备案。推优推荐要发扬民主,一般采取差额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票数未达到半数以上不得确定为支部推荐对象。学院团委将在各支部推荐的入团申请人中确定入团积极分子。
3、学院团委将组织开展团校(积极分子培训班)以确定拟发展对象名单,名单将以院网通知的形式进行公布。
(二)推荐拟发展对象
1、申请条件:满足发展标准,且已被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且在学院入团积极分子培训班顺利结业、现处于培养考察期的同学,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6。
2、发展流程:符合条件的同学可以向学院提交申请并填写入团申请人考察情况表(附件 3)、拟发展对象推荐表(附件7),学院团委将结合学业成绩、结业成绩、志愿服务、 社会实践、各类获奖等方面综合推荐。
四、工作要求
1、严格团员入团标准。各团支部严格按照《四川农业大学发展团员工作实施细则》要求,突出政治标准,应把是否是注册志愿者、是否参与志愿服务或社会实践、是否主动完成 每期青年大学习等作为入团的重要考察内容。
2、严格入团程序。各团支部通过评议等多种方式,切实从源头上确保发展团员质量。注意:确定新发展团员前,各团支部需将学生身份证号码在智慧团建系统中搜索(登录(首页)-全局搜索-选择(团员/团干部)-输入身份证号),如果该学生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已有团员信息,则不能重复发展。
五、 日程安排
1、请符合条件且有意申请发展对象的积极分子填写并向团支部提交附件2、7、8 及相关证明材料(如成绩、志愿时长、比赛获奖、荣誉证书等),各团支部于 10月 14日(周二)下午14:00-18:00 将以上材料纸质档交至 11-316 ,电子档于10月14日(周二)下午17:00点前打包并发送至学院团委发展培养部邮箱2265241164@qq.com 。文件命名为 XX 支部+拟发展对象推荐。
2、各支部团支书认真学习了解发展团员流程并严格执行《四川农业大学发展团员工作 实施细则》,以团支部为单位于10月14日(周二)下午14:00-18:00将支部同学的入团申请书、附件 2、3、4、5、成绩单(纸质档)、社会实践/志愿服务、荣誉证书、获奖证书等材料纸质档交至 11-316,电子档于10月14日(周二)下午5点发送至团委发展培养部邮箱2265241164@qq.com。文件命名为 XX 支部+入团积极分子推荐。
六、注意事项
1、团支部应核查申请人是否已为入团积极分子,核查申请人的材料(是否挂科或思想上不满足条件)。
2、自评表需与相对应的证明材料一起提交(纸质档与电子档均需要提交)。
3、社会实践/二课/志愿服务等相关证明主要提交2024-2025学年完成的。
4、逾期未提交相关材料,按自动放弃处理。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如有疑问,请联系发展培养部邓同学(QQ 1653084350)。
共青团四川农业大学理学院委员
2025 年 10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