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学生会:
根据校学生会《关于开展学生会系统评优工作的通知》安排,现将学院学年学生会先进工作者评选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项目和名额
项目 |
拟推荐校级名额 |
拟推荐院级名额 |
学生会先进工作者 |
2 |
3 |
二、参评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行高尚,有浓厚的家国情怀,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学业优良,品行端正,模范遵守校规校纪,无违规违纪情况,参评学年学业成绩排名前30%,且无补考、无重修记录;
3.热爱学生工作,认真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积极为广大同学服务;
4.密切联系同学,作风务实,乐于奉献,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四、推荐评选安排
请符合条件并有意参评者填写学生会先进工作者推荐统计表,报学院学生会审定并公示。学生会各部门参评人员于3月25日16:00前将《学生会先进工作者推荐汇总表》发送至邮箱2498244773@qq.com,逾期将不予受理。
五、注意事项
1.自愿参评,学生会各部门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进行推荐评选,公示期被举报或经核实造假以及造成不良后果直接取消评优资格。
2.请及时提交相关材料,逾期将不予受理。
3.评审工作全程接受四川农业大学理学院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委员会的监督,工作开展期间接受实名举报。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评资格。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如有疑问,请联系学院学生会曾同学(QQ:2498244773)
理学院学生会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