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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十届“金桂飘香”校园十佳歌手大赛的通知

2025-03-07   审稿:lixy     (浏览次数:)     打印    收藏

理学院全体同学:

为赓续五四精神薪火,淬炼新时代青年的声生力量,彰显积极向上、格调高雅的校园美育生态,值此“金桂飘香”校园十佳歌手大赛十周年里程碑之际,校学生会正式启动第十届“金桂飘香”校园十佳歌手大赛,现将学院选拔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范围和对象

四川农业大学全体在校学生(含研究生)

二、活动主题

征途·青春颂

三、初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3182400

(二)报名方式:

1)学院推荐

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自行发布海选通知进行选拔,形式不限,最终各学院推荐本科生0-5人(组)、研究生0-2人(组)进入校区复赛。参与学院推荐学生须在202531824:00前录制、发布推荐选手参赛视频(发布视频方式参照全校海选要求)并填写附件提交至邮箱2470683163@qq.com(拍摄要求固定机位一镜到底,音、视频不得进行剪辑、修音,如若发现违规将取消参赛资格,视频中不得出现推选单位、参赛选手标志性信息或个人信息),成功获得推荐资格后会收到回复。

2全校海选

参赛选手发布不超过2分钟演唱视频至抖音平台,同时@四川农业大学团委,并加#第十届“金桂飘香”校园十佳歌手#话题,在微观川农菜单栏内点击“活动专区”填写报名表即视为报名成功。由专业评委对参赛视频进行评审,最终各校区推荐不超过5人(组)进入复赛(拍摄要求固定机位一镜到底,音、视频不得进行剪辑、修音,如若发现违规将取消参赛资格,且视频中不得出现推选单位、参赛选手标志性信息或个人信息。参赛作品需比赛全程设置为公开可见,不可设置私密。三校区分别汇总以上赛道推荐人员名单进入校区复赛。

四、赛程安排

赛程

拟定时间

拟定场地

海选初赛

即日起至3月20日

各单位自行组织安排

校区复赛

3月21日-3月27日

线上评选

校区决赛

4月上旬

雅安校区:体育馆

成都校区:西康楼音乐厅

都江堰校区:活动中心

三校区总决赛

4月中旬

待定

五四歌会暨十佳歌手巡演

4月下旬

待定

五、比赛要求

(一)参赛曲目:契合时代主旋律及比赛主题,反映大学生青春昂扬的精神风貌、崇高的理想追求与高雅的审美情趣;鼓励校园原创歌曲参赛,其中海选初赛、校区复赛、校区决赛、三校区总决赛准备歌曲可重复选择。

(二)演唱方式:美声、民族、通俗、说唱、原生态唱法等皆可,其中组合成员不超过2人(含演奏),组合成员均需全程参与比赛,中途不得临时更换人员。

(三)参赛形式:海选初赛各单位自行组织安排;校区复赛则按照各学院提交的推荐选手视频作为复赛依据,通过全校海选方式进入复赛的选手直接以初赛视频作为复赛依据,不再重新录制;校区决赛准备1首指定主题歌曲和至少3首自选歌曲,具体赛制将另行通知。选手化妆、服装、道具、伴奏(原则上须为WAVMP3格式伴奏)等均须自行准备。

(四)校区复赛:采取盲评方式进行。邀请专家评委对参赛视频进行统一评分,分数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各校区前8名直接晋级校区决赛,剩余名额(9-15名)通过“微观川农”微信公众号网络票选,根据票数高低产生。最终各校区产生10名选手进入校区决赛。

(五)校区决赛:采取线下评比的方式决出雅安校区4名,成都校区4名,都江堰校区2名选手进入三校区总决赛(赛制另行通知)。

(六)三校区总决赛:采取线下评比的方式决出冠亚季军各一名及十佳歌手称号(赛制另行通知)。

六、奖项设置

(一)海选阶段各单位可以根据活动内容自行实施第二课堂活动赋分。

(二)进入校区复赛,赋美育基础分0.5分。

(三)进入校区决赛,赋美育基础分1分,附加分1分。

(四)三校区总决赛获十佳歌手称号选手加美育附加分2分;获亚军、季军选手加美育附加分3分;获冠军选手加美育附加分4分。

(五)各板块加分不累计,取比赛中最高分加分。

(六)总决赛阶段采取“微观川农”微信公众号投票与现场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票选出“最佳人气奖”。

(七)所有获奖同学均颁发证书和奖杯。

七、相关要求

(一)本次大赛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总体原则,接受全校同学监督,若发现活动中存在不当行为,可以私信进行匿名举报。

(二)网络投票环节如发现有刷票及其他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赛资格。

(三)因自身原因未按时到场的参赛者将自动视为弃权。

(四)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文娱部刘同学(QQ2470683163)。


理学院学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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