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研究生:
根据学校2024年学生奖励与资助工作日程安排,现将本年度研究生社会捐资奖学金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及指标
奖项名称 |
金额 |
指标 |
晟氏奖学金(研究生) |
1000 |
10 |
吉隆达交叉奖学金 |
2000 |
5 |
默森奖学金 |
1000 |
10 |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2.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恪守科学精神,无学术不端行为;
4.学习刻苦,学风端正,如期完成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习任务,学业成绩优良;
5.按期完成学籍注册、缴纳学费。
(二)限制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评默森奖学金:
1.受到司法追究或违纪受到纪律处分尚未解除者;
2.未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完成相应环节的学习任务或有成绩不合格者;
3.在学术诚信、科研道德、奖项申报等方面存在失信失范行为者;
4.超过基本修业(学制)年限者;
5.因私出国留学或休学、保留学籍等原因未在校学习者(因国家和单位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研究生除外);
6.外国来华留学生及来自港、澳、台地区已享受其他资助的研究生。
(三)具体条件
【晟氏奖学金(研究生)】
1.评审前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培养环节,无重修、补考、缓考,所有课程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5分;
2.以理学院为第一单位且第一作者或共同一作(物理第二)正式发表SCI或重要核心期刊论文或有专利成果发布者优先推荐,计分标准参照《理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办法》执行;
3.积极参加学院活动,当年参与学术活动不低于3次;
4.已获评当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者或一等学业奖学金者,不再申报晟氏奖学金。
【吉隆达交叉奖学金】
1.评审前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培养环节,无重修、补考、缓考,所有课程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5分;
2.原则上应为在纳米材料农业交叉中心下从事研究者;
3.以理学院为第一单位且以第一作者或共同一作(物理第二)正式发表SCI或重要核心期刊论文或有专利成果发布者优先推荐,计分标准参照《理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办法》执行;
4. 积极参加学院活动,当年参与学术活动不低于3次;
5.已获评当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者或一等学业奖学金者,不再申报隆达交叉奖学金。
【默森奖学金】
1.评审前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培养环节,无重修、补考、缓考,所有课程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5分;
2.申请者应为生物与医药专业研究生;
3.以理学院为第一单位且以第一作者或共同一作(物理第二)正式发表SCI或重要核心期刊论文或有专利成果发布者优先推荐,计分标准参照《理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办法》执行;
4.积极参加学院活动,当年参与学术活动不低于3次;
5.已获评当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者或一等学业奖学金者,不再申报默森奖学金。
三、评审办法
1.按照《理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办法》中的学术成果等累计积分总分排序;
2.晟氏奖学金(研究生)、吉隆达交叉奖学金、陌森奖学金3者不可同时申请且不可兼得;
3.本次奖学金成果认定时间为:2023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
4.学院召开研究生社会捐资奖学金评审会进行评审并公示。
四、申报与评审
(一)申报
1.申报时间:12月7日-12月9日上午8:00,逾期不受理。
2.申报材料:请申请学生本人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一份)。
(1)《四川农业大学理学院XX奖学金申请表》(电子版+纸质版);
(2)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学术成果证明材料(打印首页即可)需写明:姓名、学号、专业、文章分区、文章影响因子、作者排序等信息。
3.材料报送办法:以班级为单位收齐后,纸质材料交至11-303杨老师处,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yangjunting32@foxmail.com,邮件请按主题请写:年级-2024年研究生社会捐资奖学金申请。
(二)评审
1.评审时间:2024年12月9日
2.学院召开研究生社会捐资奖学金评审会,由2024年学生奖励与资助工作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并公示评审结果。
学院研究生奖励及资助工作评审委员会
2024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