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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院研究生会2024-2025学年改革自评情况

2024-09-29   审稿:行政办公室     (浏览次数:)     打印    收藏

为落实学生会(研究生会)组织改革评估工作,按照团省委、省学联《四川省高校学生会组织改革评估暨全国学联会员团体备案工作方案》,校研究生会《关于开展各培养单位研究生会组织改革评估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将我院研究生会2024-2025学年改革自评情况公布如下:

项目

是否完成

1、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2、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3、工作人员不超过30人。

4、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5、除主席、副主席(轮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它职务。

6、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7、工作人员中除了一年级新生外的本科生最近一学期/最近一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的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8、主席团由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选举产生。

9、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

10、开展了春、秋研究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11、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测评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12、党组织定期听取研究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13、明确1名团组织负责人指导院级研究生会组织,聘任团委老师担任院级研究生会组织秘书长。

14、研究生会组织工作机构应成立团支部,团支部书记由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