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文章

理学院关于开展2024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4-09-19   审稿:lixy     (浏览次数:)     打印    收藏

全院各小班:

为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按照《四川农业大学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见附件1)、《四川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见附件2)要求,现将我院2024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参与认定对象

2021-2024级在读且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

二、日程安排

(一)919-920

1、启动学院认定工作,学院成立2024年学生奖励及资助工作评审委员会、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组、督察工作组,指导小班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组,并对各小班评议组负责人进行业务培训;

2、各小班组织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相关政策进行宣传,向学生全面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程序及依据。

(二)923日前

1、小班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组(以下简称评议组),并在小班评议组内选派督察员1名,参与学院督察工作。评议组以班主任为组长,人数7-13名(需单数),参与本年度认定的学生应当回避。

2、小班填写《2024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班评议小组及督察员名单》(见附件3),电子版文件以“XXXX班级+认定工作小班评议小组及督察员名单命名,以附件形式发送至:3266391443@qq.com,纸质版在92317:00前交至11-316李老师处。

(三)924日前

学生本人自愿向评议小组提出申请,并通过四川省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含困难生)在线申请系统(https://www.scxszz.cn/pros/identity/indexgx.action/)进行申请。账号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如密码忘记,可请学院辅导员重置)。通过学生管理系统”-“学生资助”-“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模块点击"新增"按钮,进行困难生申请,届时认定工作结束之后导出打印、签字盖章。(大一新生若暂时无法进入系统可后续线上填写)。申请学生需如实填报《2024年四川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见附件4)并双面打印,申请表纸质档连同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如建档立卡、低保户、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特殊群体证明选择性递交),一并交至小班评议组供其评议参考。

(四)925-26

1、小班评议组对提交的《2024年四川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见附件4)及其它附件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2、评议组组长与申请人面谈,深入了解学生日常消费行为以及影响其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情况,并做好谈话记录;

3、各班评议组需确定评议组会议时间、地点并提前24小时通过短信或电话告知1389682299713992824036(黄同学或惠同学),学院督察组将派专人对小班评议工作进行督察,督查员填写2024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班评议督查情况登记表》(见附件5电子档发送至3266391443@qq.com,纸档于9261700点之前递交至11-316李老师处)(未进行督察的班级评议结果无效)

4、召开评议组会议,评议组充分酝酿和评议,汇总各成员意见,并基本达成一致。评议认定采用"模糊评分法"对申请认定的学生进行评分,由小班评议组每位成员独立打分,并将评议结果分为四类,即"特别困难""困难""一般困难""不困难"

5、评议组将评议结果向全班同学公示1-3个工作日并听取意见,并开展评议结果认可度测评,填写《2024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认可度测评表》(见附件6),并将电子档以“XXXX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认可度测评表发送至493583454@qq.com

(五)927日前

1、评议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班主任登录学生管理工作系统填写评议结果,在线向学院上报本班评议结果。

2、评议组按分值由高到低排序填写《2024-2025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班评议评分表》(见附件7),并以电子版按“XXXX班级+评议评分表方式命名(班级名称以教务网规定简写,如化学202404),以附件形式在927日前发送至2757968886@qq.com,纸质版于92717:00前交至11-316李老师处。学院将对各小班认定困难学生比例和特别困难学生比例进行统计分析,对小班平均数偏差高于或低于全院平均数20%的小班启动复核调查,据实处理。

(六)927

学院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组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及等级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三、注意事项

1、申请认定学生必须如实反映家庭经济情况,评议组必须公平、公正地对认定学生情况进行评议,对班级学生提出的异议应及时、客观进行答复,对班级回复结果仍有异议的申请人,可向学院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组反映。

2、提交纸质版前须发送电子版至指定邮箱,便于核对,电子版和纸质版的内容保持一致,有关学生的姓名、学号等关键字段信息保证准确无误。

3、所有表格需手写的内容必须用黑色签字笔填写,签字处不允许代签。

4、转专业学生在原班级参与认定,占用原班级指标。

5、密切关注重点学生群体:(1)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学生、残疾学生等七类特殊困难学生。(2)因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等情况致贫的,如洪灾致贫、因疫情致贫、因家庭成员重大突发性疾病致贫的等。(3)通过绿色通道入学的大一新生。(4)其他情况,如因家庭有多位子女就读致贫的、因家庭有成员经常性就医用药致贫的等。

                  理学院党委办公室

                                                                       2024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