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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度班主任工作考核及“优秀班主任”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4-05-29   审稿:lixy     (浏览次数:)     打印    收藏

全院师生:

根据学校通知要求,现将2023-2024学年度班主任工作考核及“优秀班主任”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班主任工作考核

(一)考核对象

全院班主任

(二)考核程序

1.学生满意度测评:由班级每位学生独立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平均分即为学生满意度。满分100分,评分人数达到班级学生人数的4/5方为有效分。毕业班班主任满意度测评不做要求。

2.学院综合考核:学院根据班主任工作履职情况及工作开展成效,确定考核方式并评分。

学生满意度测评及学院综合考核均通过学生管理系统操作,操作指南见附件1。

3.考核等级确定:班主任考核得分由学生满意度测评(占60%)及学院综合考核(占40%)构成。考核结果分优秀(≥90分)、合格(60≤分值<90)和不合格(<60分)三个等级。

(三)日程安排

1.请各小班于6月5日前完成学生满意度测评;

2.6月9日下班前,参评“优秀班主任”的老师下载填写《理学院班主任自评总结表》(见附件2),并发送至444742334@qq.com;

3.6月16日前,学院完成考核工作(考核等级由系统根据得分自动生成)。

二、优秀班主任评选

(一)评选指标:推荐校级优秀班主任3名;拟评院级优秀班主任若干。

(二)评选条件:

1.遵循国家教育方针,政治立场坚定,师德高尚,受到学生信赖和爱戴;

2.担任班主任工作一年以上;

3.当学年班主任考核结果优秀;

4.所带班级班风正、学风浓、室风好,必修课合格率80%以上,无学生违规违纪现象;

(三)评选程序:学院按照核定指标推荐候选人,学校审核。推荐人选通过学生管理系统提交。

学校新闻网设有专栏报道优秀班主任事迹,拟推荐校级优秀班主任需准备个人事迹材料(电子版)及个人风采照,事迹材料应充分展示候选人在学生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和育人成效。采用第三人称叙述,事例生动具体,结构层次分明,语言朴实简练、富于感染力,字数控制在1500字左右。电子照片及事迹材料电子版于6月24日前发送至邮箱444742334@qq.com 联系人:杨岚楠,0835-2886151。

三、其他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理学院党委办公室

                                                 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