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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农业大学2024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招生简章

2024-03-01   审稿:lixy     (浏览次数:)     打印    收藏

根据教育部《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办法》等相关文件的精神,为做好四川农业大学2024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以下简称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学校概况

四川农业大学是一所以生物科技为特色,农业科技为优势,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和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也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

办学历史悠久、资源丰富。前身是1906年创办的四川通省农业学堂,现有雅安、成都(温江)和都江堰3个校区,占地总面积约4500亩,馆藏文献资源1579万册(件)。

学科门类齐全、特色鲜明。现设有学院27个,研究所4个,国家重点实验室2个,涵盖农学、理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医学、文学、教育学、法学、艺术学等10大学科门类。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9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0个、二级学科50个,博士专业学位授予类别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9个、二级学科10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予类别16个,本科招生专业76个;国家重点学科和重点培育学科4个,部省重点学科20个。作物学为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5个学科和1个学科分别入选四川省“双一流”建设贡嘎计划建设学科和培育学科。植物学与动物学ESI排名世界前1‰,农业科学、生物与生物化学、环境科学与生态学、化学、微生物学、工程学、分子生物学与遗传学、社会科学9个学科ESI排名世界前1%,农学、兽医学2023年分别排名软科世界一流学科第11位和第19位。

师资力量雄厚、名师荟萃。现有教职工3440人,其中:教授487人、副教授601人;博士生导师340人、硕士生导师851人;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国家杰出高级专家1人,长江学者1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91人,四川科技杰出贡献奖、杰出人才奖、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天府青城峨眉计划入选者等省级高层次人才296人次。

育人体系完备、条件优良。具备培养学士、硕士、博士的完整教育体系,是1976年以后全国首批恢复招收研究生的高校之一,现有全日制在校生4.4万余人。有国家级和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48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0个。学校是全国首批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50所高校之一、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50所高校之一。

科研成果丰硕、效益显著。获部省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励700余项,70%左右的获奖成果得到推广转化,累计创社会经济效益1000多亿元。先后在国际顶尖学术期刊《Cell》《Science》等发表高水平论文。

对外交流广泛、形式多样。与美国、英国、法国、德国、加拿大、俄罗斯、日本、韩国等31个国家和地区(包含港澳台)的100多所高校或科研机构建立了交流与合作关系,共签署了170余项交流合作协议。学校是全国首批有条件接受留学生的200所高校之一。

二、报名条件

1.具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考生所持证件须与考生本人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之内。

2.当年学测语文、数学(A/B均可)、英文考试科目中任意2科成绩达到均标级以上的台湾高中毕业生。

3.品行端正,拥护“一国两制”和祖国统一。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1日至31日。

2.报名方式:考生登录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系统https://www.gatzs.com.cn/z/tw/进行报名。考生须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证件、电子照片、学测成绩、考生诚信承诺书等基本材料,提交成绩查验授权书及报考我校要求的其他材料。考生应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

四、志愿填报

1.有意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需填报我校。每位考生最多可同时填报我校6个专业志愿,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2.考生报考专业,详见《四川农业大学2024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专业目录》(见附件)。

五、审核及录取

1.学校将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请考生及时关注系统提示,若系统显示需更正或补充材料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更正或补充有关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2.我校将组织专家对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成功的台湾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依据学测考试科目的分科成绩及相应标级并结合申请材料择优选拔录取,并视生源情况决定是否进行补充考核。考生可于5月15日后登录系统查询拟录取情况。

3.拟录取考生请于5月15日至19日登录系统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且不得参加征集志愿报名。对完成录取确认的考生,我校拟于2024年7月底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培养与管理

被录取的学生入学后,学生管理按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统一管理。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本科毕业证书。毕业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将授予其学士学位。

七、学杂费和住宿费

收费标准与内地(祖国大陆)学生相同。若有调整,以物价部门最终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八、入学与资格复查

1.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来校报到,报到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为准。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请假并获得批准。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又未请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出入境证件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

3.新生入校后,我校将进行身体检查。凡不符合台湾学生入学体检要求者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九、联系方式

电话:028-86290999,028-86291999

电子邮箱:scndzs@163.com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惠民路211号四川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611130

十、本章程由四川农业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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