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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团内评优工作的通知

2024-03-24   审稿:lixy     (浏览次数:)     打印    收藏

学院各团支部、团属学生组织部门

根据校团委〔2024〕5号《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团内评优工作的通知》安排,现将学院2023-2024学年团内评优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和名额

项目

学院拟推荐名额

备注

五四红旗团支部

6

奖金: 1000 元

五四标兵团支部

1

奖金: 1500 元
  ( 与五四红旗团支部奖金不累加)

优秀共青团员

122


优秀共青团干部

80

团支部:63;学生组织:17;
  支部间可调剂, 部门间可调剂, 两类间不可调剂。

优秀青年志愿者

16


二、参评条件

(一)五四红旗团支部

1.理论学习扎实。严格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基本制度,开展率不低于 95%(依托“智慧团建”系统检测);团支部本学年至少组织化开展 6 次集中理论学习,“青年大学习”每期参学比不低于 90%

2.组织机制健全。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组织健全,班子团结,分工明确,核心作用发挥好。团干部政治素质好,积极上进,作风正派,工作负责,能够密切联系群众,表率作用发挥好;团支部成员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推优入党工作扎实,效果好。组织生活、团日活动质量高,认真开展团员民主评议活动并有详细完整记录;按时做好团员发展、团费收缴等工作。

3.支部建设成效好。能结合时事热点开展活动,实事多,实效好,有特色。成员模范遵守校规校纪,无任何违规违纪现象。学风浓,支部成员总平成绩 80 分以上,补考、重修率低于同年级同专业平均水平。(补考重修率=班级补考总门次/总人数*100%)

(二)五四标兵团支部

申报支部在 2023-2024 学年拟评为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支部能在理论学习、组织机制、支部建设等方面在全校基层团支部中起到标杆和示范引领作用。

(三)优秀共青团员

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行高尚,有浓厚的家国情怀。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主动完成每期“青年大学习”,2023年度团员教育评议获评优秀。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2023 3 -2024 3 月期间志愿服务增长时长不低于 8 小时(新生班级志愿服务增长时长不低于 4 小时,以志愿四川平台记录为准)。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义务,按要求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良,自然年度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排名小班前 25%(研究生参照此成绩要求,结合学科专业实际情况对学业成绩进行要求)。

(四)优秀共青团干部

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行高尚,有浓厚的家国情怀。工作能力过硬,热爱团的工作,具有较强的团务工作能力。带头完成每期“青年大学习”,工作作风优良,率先垂范,敢于担当,在同学中有较高认可度,2023年度团员教育评议获评优秀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2023 3 -2024 3 月期间志愿服务增长时长不少于 8 小时(新生班级志愿服务增长时长不少于 4 小时,以志愿四川平台记录为准)。任职一届以上(新生班级团干部需达到自进校起连续任职六个月以上),自然年度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排名小班前 30% (研究生参照此成绩要求,结合学科专业实际情况对学业成绩进行要求)。

(五)优秀青年志愿者

成为注册志愿者,能积极主动参加校院志愿服务活动,具有较强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乐于助人,在活动中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表现积极,并取得良好社会反响和认可。在学习、生活、工作中表现良好,无任何不良嗜好和违规违纪现象,成绩优良,本学年内无重修补考记录。2023 3 -2024 3 月期间参加志愿服务增长时长不低于 40 小时(以志愿四川平台记录为准)

三、推荐评选日程安排

(一)自愿申请、组织推荐(326日前)

1. 各同学、各团支部自愿参评。各团支部、学生组织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进行推荐评选,分配指标见附件1。考虑部分团支部可能无法足额推荐造成名额有余,各团支部在推荐时可额外推荐1-2人作为后备人选(填写附件2时按推荐顺序填报,且在备注栏注明“后备”)。

2. 学院团属学生组织部门根据要求推荐优秀共青团干部候选人。

:各支部推荐的同学须符合参评条件,学院审核时如发现推荐人员不符合参评条件,将直接取消该推荐名额并不再增补。推荐候选人时,按推荐顺序填报

(二)材料报送(329日前)

1.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

(1)各团支部填报民主推荐的优秀个人候选人信息表(见附件2);拟申报五四红旗团支部填报申报表(见附件3),拟申报五四标兵团支部填报申报表(见附件4)。

(2)研究生团支部优秀个人推荐和五四红旗团支部填报附件5

(3)各团支部将附件电子档以“团支部名称+优团优干推荐表”或“团支部名称+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如信科202105优团优干推荐表;信科202105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命名文件和邮件主题,于3月29日前发送至邮箱2265241164@qq.com。同时将附件和推荐人员符合参评文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纸质档于32914点—17报送至11-306。

(4)学院团属学生组织部门参照执行推荐优秀共青团干部候选人。

2.优秀青年志愿者

满足申报条件的志愿者,于3月29日前,将优秀青年志愿者申报表(见附件6)电子档以“团支部 + 姓名 + 优秀青年志愿者”命名文件和邮件主题,发送至邮箱264185816@qq.com。附件5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纸质档于32914点—17报送至11-306。

(三)资格审查、遴选推荐(330日—42日)

1.对推荐参评的个人、团支部等进行资格审查、材料审核,并提交学院评审。

2.组织审查通过的“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支部进行答辩。请拟申报团支部分别从思想引领(如理论学习、主题教育等)、组织建设、团支部活力、创新和规划等方面提前准备答辩所需PPT,答辩时间为5分钟陈述,3分钟问答,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四)学院公示及报送(4月3日-4月9日)

拟推荐结果将在院网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拟推荐支部及个人通过学工系统完成相应项目申报,班主任、学院及时审核。4月9日前,学院向学校报送团内评优相关材料及结果。

四、注意事项

1.各位同学、各团支部自愿参评。团支部、学生组织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进行推荐评选,公示期被举报或经核实造假并造成不良后果直接取消评优资格。

2. 把握时间节点,及时完成奖项申报、审批等工作,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并视为自动弃权。

3.本评优依据校学发〔202213 号《 学生工作管理办法》拟定,参评基本条件按该管理办法执行。

4.学院学生共青团干部包括:团属学生组织干部;团支部书记、团支部副书记(班长)、宣传委员、组织委员。

5.优秀共青团干部和优秀共青团员不重复参评

6.青年大学习计算期数:2023年3月16日至2024年3月17日(2023年第4期至2024年第1期),2023级学生从2023年第19期起算。

7.相关成绩见学工系统团内评优2023-2024学年成绩。班级必修课不合格门数和同年级同专业不合格总门数可咨询学院团委组织建设与发展指导中心或学院学生会学习部。

8.证明材料为相关项目参评条件相关内容,无关材料、过往材料无须提交,如发现材料有假,直接取消评优资格。

9.附件2、3、4、5、6纸质版须班主任签字确认。

10.各团员、团支部及时查看团员教育评议结果是否在学工系统及智慧团建完成录入,未完成录入的在3月29日前须完成补录,未录入导致无法参评后果自负。

五、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如有疑问,请联系学院团委组织建设与发展指导中心王同学(QQ:483037059)和章同学(QQ:2773565628)。



 理学院团委

2024年3月24日